近期,久順企管接到有源器械客戶反映:提交美國FDA申請時,收到電磁兼容性(EMC)信息的補發(fā)要求(Additional information request),其中FDA的不少要求有別于國內或歐盟,不難看出FDA對有源器械電磁兼容性要求的“特殊之處”,而且不少企業(yè)需補充檢測試驗,拉長了FDA認證周期、增加了審核難度。針對這一棘手問題,本期為您帶來相關解讀。
一、國內制造商常見問題的描述
問題1
未提供FDA要求的EMC電磁兼容最新版本(IEC 60601-1-2: Edition 4.1 2020-09)的報告。
問題2
所提供的EMC報告和風險管理文件中,未評估由于特定醫(yī)療環(huán)境中使用常見發(fā)射器而引起的電磁干擾,例如:
A.射頻識別(RFID)讀卡器,依據IEC 61000-4-39標準進行測試;
B.電子安全系統(tǒng)(例:金屬探測器、電子物品監(jiān)控);
C.近場通信(NFC)系統(tǒng);
D.無線能量傳輸(WPT)系統(tǒng),使用100-300KHz或6.78MHz頻率的無線充電系統(tǒng);
E.蜂窩5G系統(tǒng)(向下兼容2G/3G/4G LTE);
F.獨特的醫(yī)療發(fā)射器(例:電烙器、MRI、電外科設備和透熱設備)。
問題3
缺少FDA審核員提出的IEC TR 60601-4-2的EMC報告,此要求來自FDA新版EMC指南Section IV.D章節(jié)。
問題4
未選擇在FDA認可的EMC實驗室(FDA ASCA--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)進行測試,導致EMC審核周期偏長和審核提出的問題偏多。
問題5
缺少醫(yī)療特殊環(huán)境下的無線共存報告。
二、國內制造商常見問題的原因分析
以上問題源于2022年6月6日FDA發(fā)布的終版EMC指南 “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(EMC) of Medical Devices”。
該指南要求制造商申請FDA時需提交的EMC資料:
1.器械的特征和預期使用環(huán)境;
2.器械風險的評估;
3.FDA認可標準;
此處的資料需注意:
·對非植入的醫(yī)療器械,適用的標準是:ANSI/AAMI&IEC 60601-1-2。
·對植入的醫(yī)療器械,適用的標準是:ISO 14117和ISO 14708。
·對在特殊環(huán)境使用的醫(yī)療器械,適用的標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,例:飛機上使用的醫(yī)療器械推薦參考標準是RTCA DO-160,核磁共振環(huán)境中使用的醫(yī)療器械推薦參考標準為ISO/TS10974。
4.基本性能和抗擾度測試通過或失敗的判斷準則;
5.醫(yī)療器械配置和測試的功能;
6.EMC測試的結果;
7.特殊情況的允許;
8.偏差;
9.器械修改;
10.常見的電磁波(EM)發(fā)射源;
11.標識。
# FDA 510(k)申請好幫手,非久順莫屬!#
√久順企管集團是近30年全球合規(guī)技術專家,配備資深美代,荷蘭\英國\美國\中國均設公司,超80%本科、碩士、博士比例+海外留學經驗,無障礙英語口語和書面交流。
→FDA注冊服務項目包括但不限于:FDA法規(guī)符合性咨詢及培訓、證書獲取、QSR820體系建立維護、驗廠、510(k)\Pre-submission\De Novo的編制\遞交\進度跟蹤 等。